市人发〔2015〕1 号
(2015年1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楚雄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楚雄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下午至15日上午召开,会期5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楚雄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和批准楚雄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楚雄市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和批准楚雄市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楚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