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楚雄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23日至28日召开,会期5天半。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 听取和审查楚雄市八届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楚雄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楚雄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楚雄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楚雄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楚雄市地方财政预算;
4. 听取和审查楚雄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 听取和审查楚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 选举楚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选举出席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