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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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市人大)设4个专门委员会:市人大民族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常委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市人大民族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协助常委会抓好民族工作的监督,促进民族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负责对常委会确定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的调研,起草相应的工作报告和初审意见。负责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调查的相关事宜。加强与上级人大民族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民族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本级对口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草案和年度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协助常委会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财政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并协助常委会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提出质询案的处理情况报告。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和其他重要问题,提出组织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的建议。协助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经济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加强与本级对口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三)市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题。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等方面的议题,提出初审意见。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相关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对质询案的答复,并向常委会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题组织视察、检查和调查,听取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涉及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方面被认为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审查报告。协助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等方面的市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上级人大社建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社建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本级对口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四)市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实施。对市人民政府发布与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有关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报告。负责常委会确定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相应的工作报告和初审意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并提出相应报告。办理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事项。加强与上级人大农环资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农环资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本级对口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负责对常委会确定审议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有关工作报告的调研和起草相应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负责对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视察的有关事宜。负责对人民群众控告、申诉的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答复。协助常委会对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市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市等规划决议的执行。组织对常委会任命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法律考试情况。加强与上级人大法监工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法监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本级对口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的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六)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依法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补选州、市人大代表的有关事宜及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补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密切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市的省、州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督促和检查代表活动,接待人大代表来信来访,维护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加强“两个平台”的使用、维护、管理。加强同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经验。认真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事项。抓好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工作。组织代表的学习培训,开展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加强与上级人大选联工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选联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七)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协助财政经济委员会做好预算决算审议、审查的具体工作。对涉及的财政预算、审计及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方面提出计划、专题询问、专题审议、专题视察等意见、建议,开展监督、备案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初审等,提出初审意见或有关报告,草拟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督办或办理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与上级人大预算工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预算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本级对口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的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八)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认真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等会议的筹备工作,收集整理议题和意见,提出会议议程(草案)建议,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及转办常委会相关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督办落实。做好常委会文件、传真、电话等的处理,抓好档案、保密、印鉴、资料、报刊的保管以及其他事务性的工作。起草好常委会工作报告、各种汇报材料等,做好各种文件的起草、打印、校对、审核、分发工作,办好人大内部刊物。办理好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督办常委会、主任会议交由各委室办理的事项;协同各委室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抓好对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协调好常委会机关各委室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和开发区(高新区)办公室的协调联系,认真做好常委会机关与上级人大机关、其他地区人大和乡镇人大的联系。协同配合各委组织好上级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做好人大信息宣传工作,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抓好常委会机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学习。做好机关内部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机关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确保常委会机关高效、有序运转。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工资福利、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卫生健康、精神文明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13个内设股所级机构。

(一)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别设1个办公室:负责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内部管理、有关文稿草拟等。其中,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增设预算监督科。

(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监督科: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审查预决算草案编制、预算调整和监督预算执行方面的具体工作,起草相关的审查结果报告或调研调查报告。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审计、税务方面的调研工作,起草相关的调研调查报告。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财政、审计、税务方面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起草相关的检查报告。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财政、审计、税务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有关工作。负责上级人大交付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关于财政、审计、税务等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事宜,并起草相关的报告。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财政、审计、税务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

1. 综合科:负责常委会、办公室印章,机关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议材料准备等具体事务;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草拟有关文件材料等。

2. 行政科: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算决算、会议活动服务保障、公务接待、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户籍、档案、人口与计划生育和办公区、住宿区管理等具体事务;负责机关车辆的综合管理使用、机关驾驶员的教育、车辆档案管理等事务;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草拟有关文件材料等。

3. 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人员编制管理,对内设机构设置、股所级领导配置提出建议;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福利、职务变动、职称评定、考勤考核、教育管理培训和人事档案、出国(境)管理等具体事务;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草拟有关文件材料等。

4. 老干部管理科: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服务、教育管理、看望慰问、老干部工作档案等具体事务,协助老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协同处理老干部去世后的善后事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草拟有关文件材料等。

5. 信息宣传科: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外网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常委会电子表决器投票系统的操作、使用工作;负责省人大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机关重大活动的摄像和图片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及机关外网信息加载和向省、州人大和市委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设市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正科级),副主任委员2名(副科级,其中1名副主任委员人事关系不在市人大机关);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正科级),副主任委员2名(副科级,其中1名副主任委员人事关系不在市人大机关);市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正科级),副主任委员2名(副科级,其中1名副主任委员人事关系不在市人大机关);市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正科级),副主任委员2名(副科级,其中1名副主任委员人事关系不在市人大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股所级领导职数13名。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在职人数50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40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3.2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45万元,本年收入总计1425.72万元。

2018年本年支出142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2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403.2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02万元,其中:人大事务1137.3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69.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2.82万元,人大会议82.3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20万元,代表工作72.48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4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6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2018年本年支出1425.7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4.46万元,其中:人大事务1159.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69.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5.27万元,人大会议82.3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20万元,代表工作72.48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4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40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3.2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45万元,本年收入总计1425.72万元。

2018年本年支出142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2.4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45万元。2018年本年收入1403.27万元:基本支出1035.47万元,占总收入的73.7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21万元,行政运行769.5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4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6万元。项目支出367.80万元,占总收入的26.21%,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2.82万元,人大会议82.3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20万元,代表工作72.48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万元。

2018年本年支出1425.72万元:基本支出1035.47万元,占总支出的72.6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21万元,行政运行769.5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4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6万元。项目支出390.25万元,占总支出的,27.37%,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5.27万元,人大会议82.3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20万元,代表工作72.48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工资福利支出890.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7.12万元,津贴补贴312.09万元,奖金14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2万元,住房公积金54.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54万元,退休费52.79万元,生活补助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39万元,其中:办公费2.63万元,水电费0.35万元,物业管理费0.21万元,差旅费5.66万元,维修维护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劳务费0.57万元,工会经费25.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9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3.06万元,公务接待3.5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机关运行经费91.39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03.27万元:基本支出1035.47万元,占总收入的73.7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21万元,行政运行769.5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4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6万元。项目支出367.80万元,占总收入的26.21%,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2.82万元,人大会议82.3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20万元,代表工作72.48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1425.72万元:基本支出1035.47万元,占总支出的72.6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21万元,行政运行769.5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4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6万元。项目支出390.25万元,占总支出的,27.37%,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5.27万元,人大会议82.3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20万元,代表工作72.48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890.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7.12万元,津贴补贴312.09万元,奖金14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2万元,住房公积金54.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54万元,退休费52.79万元,生活补助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39万元,其中:办公费2.63万元,水电费0.35万元,物业管理费0.21万元,差旅费5.66万元,维修维护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劳务费0.57万元,工会经费25.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3.06万元,公务接待3.5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机关运行经费91.39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91.39万元,其中:办公费2.63万元,水电费0.35万元,物业管理费0.21万元,差旅费5.66万元,维修维护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劳务费0.57万元,工会经费25.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9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资产合计408.53万元:流动资产48.02万元,占总资产的11.75%,固定资产360.51万元,占总资产的88.25%,其中:办公用房19.8万元,车辆111.3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9.3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1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17万元,人大会议82.3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20万元,代表工作30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12万元,其中:办公费121.22万元,印刷费2.15万元,水费1.62万元,电费1.81万元,物业管理费68.78万元,差旅费17.31万元,维修维护费7.61万元,租赁费19万元,会议费90.54万元,培训费16.55万元,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劳务费10.58万元,工会经费2.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0.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8.97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楚雄市人大2018部门项目支出在市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并经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机关干部职工评价,满意度为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窗体顶端

楚雄市人大2018部门项目支出在市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并经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机关干部职工评价,满意度为10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大事务: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的支出。

2、人大会议: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人大监督: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4、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市人大)设4个专门委员会:市人大民族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常委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市人大民族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协助常委会抓好民族工作的监督,促进民族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负责对常委会确定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的调研,起草相应的工作报告和初审意见。负责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调查的相关事宜。加强与上级人大民族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民族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本级对口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草案和年度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协助常委会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财政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并协助常委会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提出质询案的处理情况报告。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和其他重要问题,提出组织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的建议。协助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经济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加强与本级对口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三)市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题。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等方面的议题,提出初审意见。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相关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对质询案的答复,并向常委会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题组织视察、检查和调查,听取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涉及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方面被认为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审查报告。协助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等方面的市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上级人大社建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社建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本级对口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四)市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实施。对市人民政府发布与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有关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报告。负责常委会确定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相应的工作报告和初审意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并提出相应报告。办理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事项。加强与上级人大农环资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农环资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本级对口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负责对常委会确定审议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有关工作报告的调研和起草相应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负责对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视察的有关事宜。负责对人民群众控告、申诉的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答复。协助常委会对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市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市等规划决议的执行。组织对常委会任命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法律考试情况。加强与上级人大法监工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法监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本级对口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的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六)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依法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补选州、市人大代表的有关事宜及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补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密切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市的省、州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督促和检查代表活动,接待人大代表来信来访,维护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加强“两个平台”的使用、维护、管理。加强同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经验。认真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事项。抓好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工作。组织代表的学习培训,开展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加强与上级人大选联工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选联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七)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协助财政经济委员会做好预算决算审议、审查的具体工作。对涉及的财政预算、审计及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方面提出计划、专题询问、专题审议、专题视察等意见、建议,开展监督、备案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初审等,提出初审意见或有关报告,草拟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督办或办理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与上级人大预算工委的工作联系,完成好上级人大预算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本级对口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涉及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掌握了解涉及的工作情况。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的涉及全市一些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人大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八)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认真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等会议的筹备工作,收集整理议题和意见,提出会议议程(草案)建议,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及转办常委会相关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督办落实。做好常委会文件、传真、电话等的处理,抓好档案、保密、印鉴、资料、报刊的保管以及其他事务性的工作。起草好常委会工作报告、各种汇报材料等,做好各种文件的起草、打印、校对、审核、分发工作,办好人大内部刊物。办理好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督办常委会、主任会议交由各委室办理的事项;协同各委室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抓好对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协调好常委会机关各委室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和开发区(高新区)办公室的协调联系,认真做好常委会机关与上级人大机关、其他地区人大和乡镇人大的联系。协同配合各委组织好上级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做好人大信息宣传工作,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抓好常委会机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学习。做好机关内部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机关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确保常委会机关高效、有序运转。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工资福利、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卫生健康、精神文明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13个内设股所级机构。

(一)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别设1个办公室:负责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内部管理、有关文稿草拟等。其中,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增设预算监督科。

(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监督科: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审查预决算草案编制、预算调整和监督预算执行方面的具体工作,起草相关的审查结果报告或调研调查报告。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审计、税务方面的调研工作,起草相关的调研调查报告。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财政、审计、税务方面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起草相关的检查报告。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财政、审计、税务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有关工作。负责上级人大交付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关于财政、审计、税务等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事宜,并起草相关的报告。负责预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财政、审计、税务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

1. 综合科:负责常委会、办公室印章,机关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议材料准备等具体事务;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草拟有关文件材料等。

2. 行政科: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算决算、会议活动服务保障、公务接待、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户籍、档案、人口与计划生育和办公区、住宿区管理等具体事务;负责机关车辆的综合管理使用、机关驾驶员的教育、车辆档案管理等事务;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草拟有关文件材料等。

3. 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人员编制管理,对内设机构设置、股所级领导配置提出建议;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福利、职务变动、职称评定、考勤考核、教育管理培训和人事档案、出国(境)管理等具体事务;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草拟有关文件材料等。

4. 老干部管理科: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服务、教育管理、看望慰问、老干部工作档案等具体事务,协助老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协同处理老干部去世后的善后事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草拟有关文件材料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中共楚雄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落实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广大人大代表和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呈现出了党的领导得到新加强、依法履职取得新进展、代表工作取得新进步、自身建设取得新突破的良好格局,有效地丰富和拓展了人大职能,推进了人大事业的创新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以“不要等、主动干、积极办”的精神状态,认真落实产业做支撑、城市出形象、民生有保障、基层更牢固的工作思路,积极在发展四大产业上凝心聚力,着力在领会新思路、把握新任务、落实新举措、体现新要求上下功夫,更进一步把全市人大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汇集了助推跨越发展的新动能。全年共筹备召开了1次市人民代表大会、8次常委会、15次主任会议,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4项,听取部门工作汇报13次;组织代表开展视察2次、检查4次、专题审议4次;组织开展“挂包帮”扶贫工作专题询问;对1名市人民政府领导和3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述职;组织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议案办理“回头看”活动;共依法任免干部22人次;在全市16个“人大代表之家”和64个“人大代表工作站”创建微信工作群,16个“人大代表之家”微信群。在全市开展“奋勇争先楚雄市人大代表四带头活动”,即带头发展产业示范活动、带头移风易俗示范活动、带头扶贫帮困示范活动、带头保护环境示范活动,号召和引导人大代表当排头兵、当监督员、当实干家、当联系人,在奋勇争先中人大代表做到四个争先。加强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强化问效问责,提高办理的质量;巩固“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建设成果,指导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的积极性,激励人大代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等市委重点工作,做好处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乡镇工作,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克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大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5.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7年收入1,514.04万元相比,减少110.77万元,下降6.6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退休减少1人,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42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47万元,占总支出的72.62%;项目支出390.25万元,占总支出的27.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支出1,517.04万元相比,减少91.32万元,下降6.0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退休减少1人,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5.47万元。与2017年基本支出1005.23万元增长30.2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调整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0.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25万元。与2017年511.80万元减少121.55万元,下降23.7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人大会议有所下降。2018年度项目支出390.2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17万元,人大会议82.3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20万元,代表工作30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12万元,其中:办公费121.22万元,印刷费2.15万元,水费1.62万元,电费1.81万元,物业管理费68.78万元,差旅费17.31万元,维修维护费7.61万元,租赁费19万元,会议费90.54万元,培训费16.55万元,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劳务费10.58万元,工会经费2.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0.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8.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1517.03万元下降91.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退休减少1人,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7%。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各履行职能,保障项目支出需要等。2018年度项目支出390.2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17万元,人大会议82.3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20万元,代表工作30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12万元,其中:办公费121.22万元,印刷费2.15万元,水费1.62万元,电费1.81万元,物业管理费68.78万元,差旅费17.31万元,维修维护费7.61万元,租赁费19万元,会议费90.54万元,培训费16.55万元,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劳务费10.58万元,工会经费2.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0.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8.9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65万元,完成预算的9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6万元,完成预算的7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9.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8万元,下降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6万元,增长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4万元,下降37.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6万元,占78.44%;公务接待费支出3.59万元,占21.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国内外地人大常委会来我市考察学习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9万元,与上年82.49万元对比增加8.9万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上缴金额提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大常委会资产总额408.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02万元,固定资产360.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8.54

48.02

 

19.80

111.36

0

229.35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人大2018部门项目支出在市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并经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机关干部职工评价,满意度为100%。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大事务: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的支出。

2、人大会议: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人大监督: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4、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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