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楚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中下旬召开,会期3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审议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楚雄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楚雄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四)审议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楚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楚雄市人民法院院长;
(八)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楚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